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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家暴丈夫获谅解

tiger 2024-11-26 13:44 热点快问 1117

女子常年被家暴 弑夫获婆家谅解

黑龙江七台河,43岁的女子刘某,再次遭到醉酒丈夫持刀毒打。刘某抢下尖刀,划伤丈夫的手腕和颈部。丈夫扬言要杀死他,她下定决心要杀死他,又连续捅刺对方数刀。待丈夫死亡后,她清理好现场,未造成丈夫自杀的假象。

但还是案发了,刘某被刑拘。但是在审理过程中,却得到了婆婆和大姑子的谅解。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原来,刘某婚后生了一个孩子,患有自闭症。常年遭到丈夫家暴毒打。丈夫从10几岁就开始酗酒,不务正业、不会耕种。除了喝酒,就是打老婆孩子,属于典型的“不正干”、“烂泥扶不到墙上”。因为长期酒后家暴,刘某也开始反抗,有时也能将丈夫掀翻在地。这次被逼急了,才动手杀了丈夫。

而婆婆也深知儿子的为人,也曾被他打过。虽然血浓于水,但是考虑到儿子的种种暴行,为了孙子将来有人照顾,表示“不谅解,难道孩子你要养一辈子么?”

的确,这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家庭。因为刘某家暴,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刘某将丈夫杀死,所有人都解脱了。但刘某也为此付出了代价。

那么,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呢?

首先,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第20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法侵害正在发生、二是防卫不超过必要限度。

具体到本案,刘某丈夫持刀家暴,此时不法侵害正在发生,刘某夺刀后割伤对方的手腕和脖子,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

此后,丈夫求饶,但又发狠话要杀死刘某。然后刘某连续捅刺丈夫,致其死亡。此时,结合丈夫醉酒、被刺伤、伤害能力明显下降、双方力量对比悬殊,而且防卫工具对比悬殊以及此前刘某将丈夫制服等因素,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限度,不构成正当防卫。故刘某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其次,刘某是有明显杀害丈夫的故意的,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法《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因被害方过错或者基于义愤引发的或具有防卫因素的突发性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

具体到本案,刘某长期遭到丈夫家暴,丈夫有明显过错。且案发时丈夫持刀殴打他,对于事态升级有明显过错,刘某具有防卫因素,应当从轻处罚。

根据《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本案是因家暴引发的一起家庭悲剧,刘某反抗杀人,社会危害性远远小于其他故意杀人案件,综合以上因素,法院最终对其判处5年有期徒刑。

家暴,对于家庭的破坏性是毁灭性的。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遭遇家暴,请及时报警并向社区、妇联等部门求助,并及早止损。而对于家暴一方,还是多看看这样的案例吧。把对方逼急了,“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因家暴被反杀的案件还少吗?

对此,您认为刘某构成正当防卫吗?欢迎评论!女子常年被家暴 弑夫获婆家谅解搜索热榜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2022护苗有我:守护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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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常年被家暴 弑夫获婆家谅解

黑龙江七台河发生一起令人唏嘘的杀人案件,43岁的女子刘某深夜竟然将醉酒的丈夫刘某残忍杀害了。

原来,刘某自从和丈夫宋某生活在一起后,经常遭遇家暴。案发当晚,宋某酒后再次殴打刘某,并拿起一把水果刀。

刘某为了保护自己,从宋某手中夺过刀,期间,不慎划伤宋某,便拿药给宋某止血。

谁知,宋某竟然威胁刘某,称要杀了刘某。随后,刘某狠下心来,用刀杀害宋某。

次日,刘某通知亲戚,称宋某自杀。但经警方鉴定,宋某属于他杀,随后案发。

法院审理期间,宋某的家属考虑到宋某和刘某的孩子患有自闭症,无人照顾,便选择了谅解。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据报道,刘某十几岁就染上酒瘾,一米八几的个子好吃懒做,全靠家人接济。三十几岁都没有找到对象,后去外地带回大其8岁的刘某。

后刘某为其生下一个儿子,但孩子患有三级智力残疾和自闭症。刘某以为有了孩子宋某可能会改变一下,谁知刘某没有一丝改变,才不幸发生了命案。

1、很显然,刘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

刑法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虽然刘某的行为造成宋某死亡,但法院考虑宋某平时就有家暴,其存在过错,且案发时,宋某拿着刀具,刘某的行为属于激情杀人案发后,刘某又获得宋某家属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五年。

2、这里很多人疑惑刘某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包括宋某的家属也认为,刘某第一刀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第二刀及以后的行为呢?

请注意,正当防卫是指为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而作出不超过明显必要限度的自卫行为。

具体到本案,当宋某实施不法侵害时,刘某将刀抢下后,划伤了刘某身体的行为,只要不超出明显必要限度,就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但是,刘某抢到刀并划伤宋某后,又持续捅刺宋某身体,此时,刘某的行为就超出了防卫限度,涉嫌故意杀人罪了。

3、另外,正如许多网友指出,刘某太傻了,遇到这样的丈夫,为何不早日脱离呢?

据村民反映,刘某有时候遭到宋某殴打后,竟然还主动帮宋某去买酒,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实际上,家暴要么没有,要么就有无数次,当刘某第一次遭遇家暴时,就应当及时报警,或者联系当地妇联、村干部帮忙解决。如果这样的话,悲剧或许就可以解决了。

最后,该案最可怜的就是孩子,年龄这么小,患有疾病,父亲不幸去世,母亲还坐牢,真是太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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