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
家暴网传一男子当着两个孩子的面家暴妻子,还大喊“我要把你妈妈给杀了”,女儿大哭着报警后,警方将男子带走。
对于家暴行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丈夫凭借暴力殴打欺负妻子,就没法治吗?当然不是,家暴行为严重的可能涉嫌三种刑事罪名:
1、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家庭暴力导致家庭成员轻伤及以上程度的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施暴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构成虐待罪:对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或者其他方法进行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一般情况下,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家暴过程中,如果使用强制手段限制家庭成员的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程度,例如长时间拘禁对方,阻止其正常活动和交往,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浙江嘉兴一男子家暴妻子,当着三个孩子的面扬言“杀了妈妈”,事件引
浙江嘉兴一男子家暴妻子,当着三个孩子的面扬言“杀了妈妈”,事件引发全网关注。监控显示,事发于11月23日下午,男子情绪失控,对妻子施暴时,年幼的女儿勇敢报警求助,不久后有人赶到现场制止。这一事件由网友曝光后,迅速在网络传播,浙江省妇联和嘉兴市妇联均已介入调查,目前正在核实情况。
家暴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给目睹过程的孩子留下深刻心理创伤。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因家暴报警的案件数万起,但许多受害者仍沉默不语。事件再次提醒社会,家暴绝非“家务事”,全社会需共同努力,建立保护机制,让家庭远离暴力,共享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