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已故亲人银行存款遭拒 法院判了
“银行败诉!”云南文山,一男子去世前,立下遗嘱,将银行内的190万元存款,全部交由妻子继承,万万没想到,在男子去世后,妻子拿着存单去银行取钱时,却被告知没有继承权。妻子不服,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银行兑现存款及利息。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男子刘某(化名)经过多年的打拼,拥有了一定的资产,便在银行办理了一笔5年的定期存款,共计金额190万元。
后来定期存款还没到期,刘某就不幸身染恶疾,为了感谢妻子王某(化名)在病床前的照顾,刘某特意立下遗嘱,约定在自己死后,将190万元遗产全部交由妻子继承。
遗嘱通过录制视频的形式,由刘某口述,并邀请了两位见证人,由其中的一位见证人代为书写。
立下遗嘱后不久,刘某就不幸去世,王某料理完刘某的一切后事后,等到5年的定期时间一到,便准备去银行将钱出来。
为了让银行能够信服,王某不仅带了视频遗嘱,还带了死亡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一切能够证明二人身份信息的材料。
可令王某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准备的这么齐全,仍然被银行以王某没有继承权为由拒绝。
气愤的王某认为银行故意刁难,便在与银行多番商议未果后,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院。
很显然,本案是一起因为继承权引发的与银行之间的民事纠纷案件,接下来,笔者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
按照遗嘱的形式来看,刘某生前立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民法典第1135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在这个案件里,刘某的代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所以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而银行之所以不承认遗嘱的效力,主要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过户或支付手续的联合通知》中指出:
按照前述规定,继承人提取已故存款人存款,须提交由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银行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存款的继承权存在纠纷时,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也就是说,银行只认可公证遗嘱或者是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
虽然从保障存款安全、保护继承人利益的角度看,上述规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个人认为,在没有纠纷且事实清楚的情况下,银行这种只认公证遗嘱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做法是有失妥当的。
按照民法典规定,任何遗嘱的效力都一样,并没有优劣之分。
这里可能网友会有疑问,既然任何遗嘱的效力都一样,那不是意味着民法典与上述通知冲突了吗?
其实这就涉及到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问题,按照立法法的规定,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时,适用上位法的规定。
由于民法典属于法律,大于通知的效力,故应当适用民法典。
综上,个人认为,王某是可以直接要求银行兑现存款的。
当然,由于王某已经将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最终判决银行按期支付王某190万元的存款及本息。
最后,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取已故亲人银行存款遭拒 法院判了 搜索热榜

这判决太对了
银行拒绝让去世者家属提取存款?要当事人过来签名。这听起来匪夷所思,但这一幕却真实上演了!最近,姜某的儿子小姜在父亲去世后,想去银行把父亲的10万块钱取出来。
但是竟遭到了银行的拒绝,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探究竟。
小姜在父亲去世后,前往银行想要取出父亲生前省吃俭用留下的存款。
但银行方面却告知他,如果已故存款人账户金额超过了10万元,需提供继承权证明书、法律生效文书,及当时人过来签名,才能提取。
小姜对此感到不解,父亲都去世了,他怎么来签名?
而自己是父亲的唯一合法继承人,有户口本证明。是有权继承这笔存款的。
银行的告知是,必须当事人来签名,说银行就是这么规定的。另外怎么证明你爸是你爸。
就这样。双方僵持了半个多小时。还是没能达到一致。
于是小姜一怒之下将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最终判决小姜胜诉。
认定他作为其父亲姜某的合法继承人,是有权继承银行存款本金及利息,只提供死亡证明跟户口本就可以。最终并判令被告银行支付小姜5.5万元及利息。
那银行的规定究竟是出于对财产安全的谨慎考虑,还是给取款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事件的分享能引起银行的重视。大家支持法院的判决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看法和观点!这判决太对了 法律帮助过你吗 每天分享法律 @搜索号 我要上微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