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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诈骗失足女

tiger 2024-09-26 08:07 热点快问 5450

广西桂林出了个奇事,一男子叶某约了个失足女到宾馆,正准备“交易”

广西桂林出了个奇事,一男子叶某约了个失足女到宾馆,正准备“交易”时,他突然亮出“警察证”,给女子戴上手铐,说是要执法。接着,另外两位“警察”朋友梁某某和唐某某也来了,三人合伙让那女子交了3000块“罚款”。但最后,这仨人却把自己“送”进去了!

原来,叶某、梁某某和唐某某三个铁哥们儿手头紧,想出了个歪招:假冒警察抓嫖赚钱。他们装备齐全,假证、手铐、收款码一样不落,还准备了嫖资,打算从扫黄风头上捞一笔。叶某扮嫖客,唐某负责订房,计划周密。

失足女李某某中了套,在宾馆刚脱完衣服,就被叶某“亮证执法”,还被拷上了。接着,其他两个“警察”登场,假装正义执行任务,唬得李某某只能乖乖交“罚款”。

本以为天衣无缝,受害人不敢声张,结果一周不到,这三个“假警察”就被真警察一锅端了。

法院说了,他们假冒警察骗钱,损坏了警察形象,构成了招摇撞骗罪,被判了半年,还得退钱。法律有规定,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罚得更重,特别是假冒警察,更是严惩不贷。

这三人真是缺德到家,居然打起了这种主意,既骗钱又败坏警察名声,应该重重惩罚。

给大家提个醒:自己得行得正坐得端,万一真遇到警察执法,记住,警察不会让你私下给钱解决问题,什么“私了”、“摆平费”都是套路,一旦有人要你转账到私人账户或者交现金,千万留神,赶紧报警,别让自己吃亏!

“假冒警察扫黄?”广西桂林3男子冒充警察到宾馆“扫黄”,他们提前

“假冒警察扫黄?”广西桂林3男子冒充警察到宾馆“扫黄”,他们提前准备了手铐、证件等工具。1人假扮嫖客联系失足女,趁对方一脱衣服就亮出“身份”铐住女孩,最终诱骗失足女3000元。网友:连失足女都骗,这还是人吗?

2024年9月20日,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诈骗案。三名被告人因招摇撞骗罪,各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这个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34;扫黄&34;闹剧。

2024年6,灵川县的一处小房间里,空气中弥漫着一丝诡异的气息。三个男人鬼鬼祟祟地凑在一起,低声密谋着什么。

&34;都准备好了吗?&34;叶大黄(化名)压低声音问道。

&34;放心吧,警官证、手铐都在这儿呢。&34;同伙拍了拍口袋,得意地笑了。

三人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开始了他们精心策划的骗局。

首先,他们以普通客人的身份开好了房间。接着,叶大黄假扮成嫖客,联系上了他们的目标——一名叫李小美(化名)的失足女。

当李小美推开房门的那一刻,她绝对想不到自己即将经历什么。

李小美与叶大黄进行了简单的交谈,并商量好了交易的价钱,随后就要开始不正当行为,突然叶大黄突然亮出一个警官证。

&34;警察!不许动!&34;同时他掏出手铐,迅速将李小美铐住。

李小美顿时慌了神,还没等她反应过来,梁某某和唐某某也冲了进来,三人一起冒充警察,声称正在执法抓嫖。

&34;你知道卖淫嫖娼是违法的吧?&34;梁某某故作严肃地说,&34;按规定要罚款3000元,否则就要拘留你!&34;

李小美吓得脸色苍白,结结巴巴地说:&34;我今天还没开张、没有钱...&34;

&34;没关系,可以转账。&34;唐某某笑眯眯地掏出一个收款二维码,&34;扫这个就行。&34;

在三人的威逼利诱下,李小美颤抖着手指,完成了转账。得手后,三人迅速离开现场,将赃款平分。

然而,他们的得意没能持续多久。仅仅一周后,三名嫌疑人就被警方抓获归案。面对警方的审讯,他们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警方还缴获了作案工具,包括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2个、手铐1副等物品。

案件很快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三名被告人各自退出了1000元赃款。经过审理,法院查明的事实与检方指控一致。

2024年9月20日,宣判落下帷幕。三人均被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这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网友在评论中表示愤慨:&34;连失足女的劳动钱都骗,这还是人吗?&34;人们谴责犯罪分子的无耻,同时也对假冒警察的行为表示担忧。

法律专家也呼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目前,我国刑法对假冒警察行为主要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有专家建议,可以考虑增设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罪,加大惩处力度。

同时这起案件暴露了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李小美面对&34;警察&34;时的慌乱反应,正是缺乏法律常识的表现。如果她了解正常的执法程序,就不会轻易被骗。

案件也反映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三名被告人之所以能够轻易假冒警察,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警察在公众心中的权威形象。必须在维护执法权威的同时,建立更加透明、可信的执法机制,才能避免出现假冒执法人员的行为。

案件结束了,但留给我们的思考才刚刚开始。如何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如何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如何帮助弱势群体,这些都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的方向。

广西桂林&34;假警察&34;诈骗案,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案例。它揭示了犯罪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揭示了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这个案件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警示我们要提高警惕,运用法律武器,共同守护美好生活。

让我们以此为鉴,携手打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在法治的阳光下,犯罪终将无所遁形。每一个公民,都应成为法律的践行者和守护者。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共创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畅所欲言。

信源:光明网-《3男子冒充警察敲诈失足女被判刑》